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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汕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黄锦华
(2008年3月7日)
同志们:
今天,市综治委、市普法领导小组在这里举行汕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有力举措,也是在全市掀起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有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与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以期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汕头、和谐汕头,促进汕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益活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工作,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管理等方面,出台了许多重要举措,市综治委、政法委、普法、公安、司法、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汕头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普法领导小组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导向,紧紧抓住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外来人口管理、“情系外来工”、“消防安全生产进万家”、“人人守法 确保交通安全”等一系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普法教育宣传月”专题活动。通过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以期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汕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赶超全省发展水平营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良好法制环境。
对搞好这次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我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市综治办、普法办一定要把这次宣传月活动组织好、谋划好,各家参与单位一定要精心策划,团结协作,把宣传月活动真正作为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保证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实际行动来抓,抓出实效。二是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从推进依法治市,为促进汕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高度,从关爱外来工,消防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社会责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宣传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政,各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抓实干,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区县、街道(乡镇)和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教育计划并抓好实施,做到级级联动,通力合作。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教育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讲活动,到基层农村、企业、社区、学校上法制课,开展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生产图片巡回展览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次大规模的咨询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电信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有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与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倡导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各级党政和各机关单位要从我做起,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与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预祝综治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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